服务热线:0351-6863679

履约保证担保

发布时间:2022-04-18    浏览次数:

保证人为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承包商、分包商(以下称被保证人)等向业主出具履约保函,保证被保证人履行设计委托合同、监理委托合同、施工承包合同、分包合同、材料设备供货合同中规定的被保证人义务。

一旦被保证人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违约或因故无法完成合同,给业主造成损失,业主有权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方式可以向被保证人提供资助以使其有能力完成合同;也可以经业主同意安排由新的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承包商、分包商等来接替原被保证人完成合同中的剩余部分,由此造成的最后造价超出原始合同造价的部分将由保证人承担;保证人也可以在担保金额内赔付业主的损失。 针对工程的某一阶段或某一内容也可以单独申请履约保证担保。如工程质量的履约保证担保 、工程工期的履约保证担保等。

保函办理联系电话:0351-6863679